全国人大代表朱征夫:“建议建立轻罪前科消灭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建议消除对犯罪子女考公的限制”
这是两会期间经常刷到的两条消息。
朱征夫自2020年的两会开始
已经连续四年提案轻罪前科消灭制度了
前科报告制度,影响的不单单是已经刑释的服刑人员
还有周世虹委员提出的“考公限制”
也就是平时常说的一人犯罪影响三代
网上的舆论几乎可以说是一边倒的局面
在一些新闻自媒体的评论区里,大部分的评论是不支持这项提案的。
(截取自凤凰网抖音评论区)
因为这些人认为,只有不建立前科消灭制度,才能维护公平正义,起到更好的震慑作用。
但是在一些律师发声的评论区里,大部分的评论是支持的。
(截取自某律师抖音评论区)
为什么律师的评论区多数是支持的呢?
或许部分关注律师的人同样是服刑人员家属,或者是曾受到过不公平待遇的人,亦或者是保持理性客观的人居多。
由此可以看出
不了解的人自然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谈笑风生
板子没有拍到身上的人自然还是占多数。
还有这么一条评论:“祸不及子女的前提是惠不及子女”
出现的频率极高
恵不及子女?
那么有多少人犯罪是惠及子女的呢?
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危险驾驶罪等等等等...
犯了这些罪名之后,家属有得到什么利益吗?
只怕是不单单没有获得什么利益,还要去擦一屁股的账。
谈何“恵不及子女”,本身就没有得到任何利益
对于社会中的大多数人来说
谈到犯罪,谈到身边有朋友进了监狱
会对此感到鄙视的人大有人在
但是往往善恶只是在一刹间
一步走错,就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例如说交通肇事
谁闲的没
事干想出现严重的交通事故
为此不光要付出自由的代价,还要赔偿几十上百万的钱
未来发生的事,没有任何人可以预料
再或者说现在年轻人常犯的帮信罪,诈骗罪
有多少年轻人仅仅就是想找个工作
被搞诈骗的公司给坑了
只是上了几天班,连公司业务都没搞明白
甚至说已经做了很久,但被公司洗脑
认为自己做的事情是合理合法的
但殊不知,工作的内容已经涉嫌了诈骗
因为一份工作,作为一个打工人,锒铛入狱
给以后自己的就业,孩子的未来,都画上了一个黑点
其实很想反问家属们一句
如果我们的家人没有犯罪,在看到此种提案的时候,您是支持建立前科消灭制度,还是反对建立前科消灭制度呢?
只有经历过种种不公的人,才会有更深刻的体会。还是刚刚那句话,板子没有拍到身上的人还是占多数。
也就是俗话说的:“站着说话不腰疼”
人无完人,犯罪的人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何还要株连到自己的后代?
已经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刑满释放出狱,很多行业都已经受到了限制。
不能送外卖,不能跑网约车,甚至不能送快递。
有人说,那还可以进工厂,可以自己做生意。
现实中,如果想要进一些大厂,一样要求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那么做生意就一定可以赚钱吗?
刑满释放人员的谋生之路在一条一条的被堵死
甚至要牵连到自己的后代
改造好的人,也因为种种政策原因无法找到合适的生活方式。
没有改造好的人,依旧会肆无忌惮,甚至报复社会。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其实前文还忽略了最重要的两个字“轻罪”
代表所提出的提案是“轻罪前科消除制度”
并不是什么罪都可以实行前科消灭
人性这个东西确实难以衡量
犯罪的人虽不说一定不是坏人,但一些暴力犯罪的人心理多少会有些扭曲
如果前科消除制度可以实现
如何去界定什么样的罪,什么样的人,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才可以消除或封存,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无论什么罪名,什么情况一刀切的“连坐”现象。这样或许是最好的结果。
现如今的“前科制度”,很容易让已经改造完毕刑满释放的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重新走上不能回头的道路
完善前科审核制度是大势所趋,更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已罪自负,而不是盲目的一刀切。更能体现法律的人性化和保障人权的核心。
“执法必严,但严不是严酷,冷酷,更不是残酷”
不要忘记原来曾有的“流氓罪”,多少现在站在道德制高点的人,如果放在还有流氓罪的时候,都要去坐牢,甚至是枪毙。流氓罪现在取消了,证明司法是在进步的。
文明在进步,社会在进步,当然法律一样也会完善和进步,希望“前科消除制度”可以早日落地,让已在服刑的人员和已经刑满释放的人员都能放下心中的包袱,对未来充满希望,重新回归生活。